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法院执行局没有关系。只是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公开的失信人员都是执行局的执行对象。
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是全国法院司法公开平台之一,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执行法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决定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予以公布。
3、法院执行局与执行庭合署办公,为人民法院内设执行机构是对判决结果的执行机构。
4、其主要工作职责是根据级别管辖,执行本院一审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执行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5、执行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执行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6、执行上级法院指定执行的案件,执行受托执行案件,办理受托及委托执行案件的相关事宜,负责对下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办理下级人民法院或利害关系人申请复议的案件。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可以一直查询。
2、最高人民法院于二OO九年三月三十日发布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使用声明:
3、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促进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执行案件信息,充分发挥执行案件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最高人民法院从2009年3月30日起向社会开通“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社会各界通过该平台可查询全国法院(不包括军事法院)2007年1月1日以后新收及此前未结的执行实施案件的被执行人信息。
4、被执行人信息由执行法院录入和审核,若有关当事人对相关信息内容有异议的,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信息异议处理的若干规定》向执行法院书面申请更正。
5、该网站提供的信息仅供查询人参考,如有争议,以执行法院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因使用该网站信息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民法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6、查询人必须依法使用查询信息,不得用于非法目的和不正当用途。非法使用该网站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使用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该网站信息查询免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该网站信息牟取非法利益。
8、该网站属于政府网站,未经许可,任何商业性网站不得建立与该网站及其内容的链接,不得建立该网站的镜像(包括全部和局部镜像),不得拷贝、复制或传播该网站信息。
1、中国执行公开网上的大多数都是没有执行过的,有一些是执行了一部分,尚未全部执行完毕,所以,失信被执行人没有从中国执行公开网上撤下来。
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是最高人民法院建设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之一,公布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用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在该网站上,可查询到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限制消费人员信息、被执行人信息等。
3、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和组织,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将受到信用惩戒。
1、中国裁判文书网和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都是最高人民法院主办和管理的网站,隶属于最高人民法院。
2、中国裁判文书网是专门负责公布全国生效裁判文书的网站;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是专门负责公布被执行人基本信息的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上面的是诉讼案件的判决文书。全国法院被执行人查询网上面的是需要执行的诉讼案件的被执行人的信息。有些案件不一定需要执行的。
3、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一律使用裁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5、(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6、(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7、(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8、(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9、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10、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11、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个人的征信信息的方法:
1、首先进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
2、然后鼠标下滑找到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4、选择了验证方式,可以使用图中三种验证方式。
5、用户选择要查询的信用信息产品,点击下一步。
6、一般在提交查询申请后的第2天,按照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反馈含有身份验证码的短信。个人需在收到身份验证码的7天内,登录网站使用身份验证码查看信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