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被执行人查询系统登陆入口地址:
执行部门可以进行信用惩戒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方式予以公布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这类人群还将被限制高消费,具体限制在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1、被执行人如果认为执行人员、书记员是本案的当事人、当事人的近亲属、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到案件公正执行的,被执行人有权提出回避的申请。
2、被执行人认为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的标的物不属于应当执行的财产,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执行异议。在异议审查期间,人民法院仍可以对异议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但不得处分。
3、被执行人在执行阶段可以与申请执行人自行和解,亦可请求法院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解。
4、经人民法院许可,被执行人可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对人民法院查封的财产申请自行变卖,但必须按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以合理的价格变卖,并将所得款项交到人民法院或以特定帐户固定。
5、被执行人对提出的主张有提供证据予以证明的权利和义务。;
如何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个人的征信信息。
1、首先进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
2、然后鼠标下滑找到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4、选择了验证方式,可以使用图中三种验证方式。
5、用户选择要查询的信悔或用信息产品,点击下一步。
6、一般在提交查询申请后的第2天,按照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反馈含有身份验证码的短信。个人需在收到身份验证码的7天内,登录网站使用身份验证码查看信用报告。
1、若是执行案件的当事人:当事人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用办案时留下的证件信息和手机号码进行注册,登录查询我的案件流程信息、法官咨询交互等服务。系统注册时需要向当事人培胡办理案件时预留的手机号码发送验证码进行碧中伍验证确认。
2、若非案件当事人,想查询被执行人:首先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首页的“综合查询被执行人”,在页面上填入被执行人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执行法院范围及验证码,就可以进行查询。
被执行人查询一、中国人民法院网被执行人信息查询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促进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执行案件信息,充分发挥执行案件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最高人民法院从2009年3月30日起向社会开通“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社会各界通过该平台可查询全国法院(不包括军事法院)2007年1月1日以后新收及此前未结的执行实施案件的被执行人信息。现就有关事项申明如下:
一、被执行人信息由执行法院录入和审核,若有关当事人对相关信息内容有异议的,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信息异议处理的若干规定》向执行法院书面申请更正。
二、本网站提供的信息仅供查询人参考,如有争议,以执行法院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因使用本网站信息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民法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查询人必须依法使用查询信息,不得用于非法目的和不正当用途。非法使用本网站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使用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本网站信息查询免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本网站信息牟取非法利益。
五、本网站属于***网站,未经许可,任何商业性网站不得建立与本网站及其内容的链接,不得建立本网站的镜像(包括全部和局部镜像),不得拷贝、复制或传播本网站信息。
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中案件状态显示:
“已结”是表示本次执行程序已经终结。
“执行中”是指通过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法院受理并启动了执行程序,执行工作处于执行程序的运行中,尚未执行终结。
第十一条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为由申请恢复执行,人民法院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恢复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不予恢复执行:
(一)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申请恢复执行的;
(二)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但符合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
(四)其他不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情形。
第十九条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查询被执行人账户十招第一招,到中国人民银行会计科查询被执行人的基本开户情况,有外币业务的单位到中国人民银行外资科查询外币开户情况。
第二招,到工商局查询企业基本情况,其中有企业银行开户情况,外资企业和私人企业有审计报告,可从审计报告中查询企业存借款银行。第三招,到国税局查询企业缴增值税帐户。
第四招,到地税局查询企业缴所得税或营业税情况。第五招,到电信局查询企业电话费从那个帐户交纳(适合被执行人为大型企业及其集团)。
第六招,到自来水公司煤气公司查询企业缴纳水费、煤气费帐户。第七招,到电力局查询企业缴纳电费帐户。
第八招,以采购方的身份电话谈业务,问对方将钱打到那个帐户上。(此招防不胜防)第九招,通过银行查银行,通过查询银行来往帐及单据,摸清对方资金走向。
第十招通过职工发工资所在银行倒查企业存款情况。
四、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
如果需要查询被执行人信息的,可以到“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进行查询。
在该查询系统中,可根据被执行人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中的任意一项进行查询,操作非常简单方便。
附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网址:zhixing.court.gov/search/
五、全国法院被执行人查询已结案什么意思
案件状态显示“已结”是指案件已经了结或被执行人已经全部履行了法定义务,或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了。
1、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可先暂停本案的执行,结案方式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或其他可以恢复执行的情形发生,可到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2、法院执行系统并无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可选,暂用“结案”代替。
3、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第一百五十二条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第一百五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判决。
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第一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五十六条公众可以查阅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